洛陽市旅游發展委員會2014年4月29日起將對全市從事鄉村旅游經營的單位進行星級評定。
  洛陽的鄉村旅游經營單位將從經營單位的基礎設施、服務要求、安全要求、綠色環保、經營活動、住宿設施、餐飲設施、購物設施等各方面情形,按旅游業態劃分為四個等級,等級用星級表示,由低到高依次為一星級、二星級、三星級和四星級。
  鄉村旅游經營單位等級評定採取自願申報的原則。經過星級評定的鄉村旅游經營單位在經營過程中如有消費者投訴,經評委會查實後,根據責任情節和影響程度分別給予警告、降級、撤銷星級處理。被降低等級的,由各級評委會按照評定權限收回原等級標誌牌和證書,重新換髮降低後的星級標誌牌和證書。李賀克 張祥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洛陽市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星級評定昨日開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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